为抢救保护、系统留存绍兴本土宗族历史文脉,充实完善档案馆藏地方史料,传承弘扬优秀民间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绍兴市档案馆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散存于社会的家谱(族谱)相关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姓氏、家族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纸质家谱(含手抄本、刻本、影印本)或电子版家谱,包括族谱、宗谱、家乘、支谱等;
(二)家族历史文书资料(老照片、旧影像、家族手札、传记文稿等)及家族文化相关的实物(族徽、祭祀器物等);
(三)其他与我市宗族发展、谱牒文化、本土人文历史相关、具有史料保存价值的谱牒类资料。
二、征集方式
本次家谱(族谱)档案资料征集以无偿捐赠为主,对民国以前形成的名人家谱珍贵资料,可视情予以征购。
(一)捐赠的家谱族谱档案资料权属归国家所有。绍兴市档案馆将对征集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妥善保管、永久保存,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查阅利用,并为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
(二)捐赠人对本人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可对捐赠资料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我馆严格尊重并保护资料提供者的隐私及合法权益。
(三)对史料价值珍贵、资料所有者不愿捐赠原件的家谱族谱资料,经所有者同意后,市档案馆可采用对原件进行高清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持续征集。
四、征集要求
(一)报送的家谱族谱复印件、高清扫描件、老照片等资料,须画面清晰、内容完整、无残缺破损。图片、影像等资料须附带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年代、宗族归属、形成背景、核心内容等信息。
(二)捐赠家谱要求内容真实完整,注明家族姓氏、属地地域、编纂年代及提供者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捐赠、举荐家谱族谱珍贵史料。可通过电话、邮箱、现场咨询等方式与我馆联系,协商征集相关事宜。
地址:绍兴市档案馆(绍兴市世纪东街278号)
电话:0575-88225079
联系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sxsdaj@sina.cn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绍兴市档案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