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档案馆关于开展2026年度地方特色档案资料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 - 03 - 11 访问次数: 字体:【

为深入挖掘档案资源,更好地收集、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以档为笔,全面记录绍兴产城人文融合发展上的历史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DA/T96—2023)有关规定,绍兴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征集我市地方特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和范围

(一)反映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重特大事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成果、重大典型案例的档案资料;名店、名品档案资料。

(二)反映我市历史变迁、地域地貌、水文气象、物产资源、自然灾害和社会生活风俗、风土民情、建筑艺术、文化艺术、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的各种有价值的照片、票证、证章、商标、地图、报刊、书籍、传单等。

(三)反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农村建设、百姓生活、名胜古迹、珍本古籍、家族谱牒、古树名木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四)反映我市工农业、交通运输、财贸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保等方面具有特色的档案资料。

(五)反映绍兴优秀历史文化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篆刻、近现代手工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六)反映家庭光荣传统的家风家规,反映家庭发展变迁的文字、照片、录像,族谱、家谱、实物等。

二、征集时间

2026年全年。

三、征集要求

征集资料形成时间原则上在2005年之前。

四、说明事项

1. 捐赠资料需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照片请注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文本书籍等注明基本内容;

2. 征集资料在审核后由绍兴市档案馆收藏,收藏后将为每位捐赠者提供收藏纪念证书;

3. 绍兴市档案馆有权将所有征集作品作为历史档案收集、展览和编研资料使用,用于以宣传教育为目的的发布、展览、画册、出版物、媒体报道等用途,作者享有署名权;

4. 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提供者自负;

5.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绍兴市档案馆所有。

五、征集方式

1.邮寄地址:绍兴市档案馆(袍江世纪东街278号),联系电话:057588225079,邮编:312000,联系人:王琳。

2.电子邮箱地址:sxsdaj@sina.com(绍兴市档案馆),邮件主题栏请标注“档案征集”字样,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绍兴市档案馆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