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藏家向绍兴市档案馆捐赠民国资料
发布日期: 2026 - 04 - 20 访问次数: 字体:【

近日,北京民间收藏家张智勇先生向绍兴市档案馆捐赠了一份民国时期绍兴上虞地区“上下忙成熟地丁银圆完纳执照”。

该“完纳执照”分“上下忙”三联,宽27厘米,高29厘米,左上角“执照”处略有缺角但不影响资料整体信息价值。是民国三年(1914年)的时候,上虞县知事发给施庄村业户叶作梁“成熟地丁银”的完税凭证,叶作梁需“完纳地丁银壹角捌分柒厘,经折价原额银数柒分捌厘,原定折价贰元肆角”后,最后“已完地丁银壹钱伍分陆厘”。正本三联中间各有“上虞县知事印”方印红戳。顶部印有收费标准“奉 部令,每两*征新陆米洋式分;奉 部令,每两*收征收费洋壹角六分式厘”。

“成熟地丁银”是清代至民国初期赋税制度中的一个术语,特指‌已核定、可征收的田赋与丁银合并后的应缴税款‌。‌“地”‌指土地税(田赋);‌“丁”‌指人丁税(丁银);‌“成熟”‌意为税款已确定、无争议,具备征收条件;‌“银”‌表示以银两为计税和缴纳单位。该制度源于清代推行的“‌摊丁入亩‌”改革,即把原本按人头征收的丁银平均摊入田赋中,统一按土地面积征税,从而简化税制、减轻无地或少地农民负担。在实际操作中,“成熟地丁银”常出现在完税凭证(如执照、收据)上,用于记录纳税人已缴清的税额。张智勇先生捐赠的“上下忙成熟地丁银圆完纳执照”的实物留存落款日期,显示该术语在民国前几年仍被沿用。“上下忙”是上忙和下忙的合称,为征收田粮赋税的用语。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规定:政府征收地丁钱粮,第一期在农历2月开征,到5月截止,叫上忙。第二期在农历8月接着征收到11月止,叫下忙。在上忙和下忙征收的地丁钱粮,叫“忙银”。‌

捐赠者张智勇先生是北京本地人,是一名民间收藏爱好者,他知道绍兴市档案馆在征集我市地方特色档案资料后,就找出了自己收藏的这张“上忙成熟地丁银圆完纳执照”捐赠给绍兴市档案馆,希望这份历史资料能在绍兴市档案馆得到更好的保存保管,能够充分发挥它的历史价值。

绍兴市档案馆为张智勇先生寄发了收藏证书,感谢张智勇先生对绍兴市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此次捐赠的历史资料对于清代至民国初期绍兴地区赋税制度研究有着很高的价值。绍兴市档案馆希望能与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做好绍兴档案资源的挖掘、利用工作,用心用情讲好绍兴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