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档案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 02 - 02 访问次数: 字体:【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基层档案工作重点

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基层档案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7

 

 

 

 

 

        基层档案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工 作 内 容

责任单位

1

组织建立档案、组织、民政、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档案工作新情况、新问题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

2

各立档单位要建立档案工作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和岗位责任清单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3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各区、县(市)

4

将档案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推动制(修)订一批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具体操作性制度体系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各区、县(市)

5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要落实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力量配备,规范档案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

各区、县(市)

6

加强档案风险管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工作档案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各区、县(市)

7

开展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

8

制定并实施村级重要档案报备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形成的档案要向镇乡(街道)报告;探索开展镇乡(街道)代管不具备档案长期安全保管条件的村(社区)档案实体和集中数字化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各区、县(市)

9

建立完善非公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制度,指导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支持设立企业档案馆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各区、县(市)

10

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购买档案服务,加强对档案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各区、县(市)

11

聚焦建立“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要求,规范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档案和公职人员廉政档案管理

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组织部

12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镇村两级权力事项基本档案目录,将档案工作纳入村(社区)党组织“堡垒指数”管理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3

建立健全各类开发区(园区)档案工作体系。根据省局部署,及时实现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建档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

14

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将档案公共服务纳入镇乡(街道)、村(社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

15

建设利用好档案资源,在党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农村文化礼堂等基层阵地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区、县(市)

16

各区、县(市)委办公室要落实承担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与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人员力量,镇乡(街道)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收集保管档案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各区、县(市)

17

加大面向监管对象、进馆单位和基层档案人员的培训力度,各区、县(市)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镇乡(街道)、村(社区)档案人员轮训制度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

18

组织开展初任档案员的实操培训和年检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档案工作业务能手。鼓励以县或镇乡为基础建立档案协作队伍,开展巡回指导、互聘档案人员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各区、县(市)

19

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对部门、镇乡(街道)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市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市)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各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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