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无从查起,怎么办?
曾先生现有房屋一套要继承,所以他去公证处要求做一个遗产继承公证。现情况如下:1.曾先生要继承的房产是其父亲名下的财产。2.曾先生父亲与母亲均已死亡。3.曾先生父母生前有孩子共三人。根据上述情况,公证书要求曾先生出示家庭成员关系(父母子女),曾先生父母的死亡证明,老户籍档案等。现在曾先生手上有父母的死亡证明,老户籍档案等材料,还有家庭成员关系需要查询,公证处建议他来绍兴市档案馆查询并取证。曾先生告知查档人员,曾先生的父母均无工作单位,无退休档案,曾先生兄弟姐妹均属自谋职业者。查档人员问其读书时的学校,曾先生告知是在北海中学,经查告知查无,工作人员要求曾先生再提供些有用的信息,比如:有无去支农等,曾先生告知我们他1972年时有去吉林支边。查档人员去北海街道查到有曾金木1972年去吉林支边时填的知青登记表,上面有写明,曾先生家有父母兄弟姐妹共5人。曾先生表示很开心能查到这个材料,如果不是我们询问其情况,他都不会想起还有这份材料可查。
在此说明,本馆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有户粮关系,知青登记表,学籍档案,退休档案中的职工履历表,收养证明。